问题:
专业的商标工作者先生: 您好,我是一个商标从业10几年的商标代理人,商标方面有3个问题建议一下,一个是这个撤三与无效宣告的事,我发现很多时候撤三的文件有时是发给申请人,有时双方都有发,而无效的话基本上发给申请人的比较多,这样一个商标都没有收到文件而被无效掉的情况也比较多,建议这2种情况双方都发通知文件。 第二关于这个同一天申请的事,虽然有同一天申请的商标,但是仔细一看同一天申请的商标,序号还是一样的,是否贵司的商标从业者可以讨论同一天申请的,按申请号靠前的为准呢,这样就可以缓解审查员的压力,更多的时间用来审查或者是办理其他的事。 第三是关于这个假期放假时间发文的事,我是来自外省的务工人员,几乎每一年都要回老家过年或者是过十一回家,我们的审查员非常辛苦,工作要到腊月27才放假,有时我们26号或者是27号还收到驳回的文件,这样对我们来说处理就非常麻烦,一个是在老家网络的问题,第二个是我们的申请人也已经放假回家,就算是要复审或者是处理的话非常的不方便,本着以人为本智能处事的原则,是否可以调整下时间。如像过春节或者是过十一这样的长假,提前10天或者是1个星期不发文,等上班后再集中发放文件,这样我们的代理人员及申请人就好很多了。以上个人看法,望复,感谢!
回答:
您反馈的意见我们已经收到,我们已向有关部门反馈,感谢您对商标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问答日期:
2021-01-12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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