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老师您好,2020年12月21日提交申请了第52354405号商标,商标局裁定不予受理。2021年1月5日,我通过网上留言系统提出了标题为“第52354450号商标申请事宜”的留言,商标局回复“橒”为繁体字。2021年1月11日,我有通过网上留言系统提出了标题为“关于第52354405号商标,不予受理事宜”的留言,商标局的回复是“再次跟相关部门核实,申请书要填写简体字,不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之前申请的可办理更正申请”。经过我们同申请人多次沟通,并在线上新华字典进行查询,“橒”字读为“yún”,含义为木纹,古书上说的一种树,这是一个具有独立含义的文字,没有简体写法。如果按照字形理解,把“橒”简化为“枟”,那么“枟”读为“yùn”,可以理解为有所失。“橒”和“枟”是两个完全不同读音及不同含义的文字,他们之间并不是繁体和简体的关系。所以审查员老师提出“橒”是繁体字,我们实在不知道“橒”的简体字是哪个字。因为两次申请,两次不予受理,已经严重滞后了申请人的申请进度,所以麻烦你们尽快帮忙回复。
回答:
再次核实,“橒”为“枟”的繁体字。申请已无不予受理,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问答日期: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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