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国家商标局: 询问下商标费用如何缴纳情况,因本公司位于浙江杭州,不方便来北京窗口缴纳商标“提异议”及“无效宣告”费用,因2020年开始要求网上提交这些费用,之前我们公司都是申请材料后面附上银行转账付款单,一并邮寄到收文科,但后期还是收到缴费通知单;10月份开始是先提交材料后续再缴纳费用,但这次发现收到缴费通知单就已经是一周以后,然后要在15天之内缴纳费用,本部门申请报销的话会有点赶,然后网上系统也看了,不能缴纳“提异议”及“无效宣告”的费用,国家商标局财务科询问电话多次去电,也一直未能打通,想问下 ,我们公司11月提交的“无效宣告”费用是要怎么缴纳,是不是可以按之前的流程,直接银行汇款,然后把汇款单邮寄到商标局财务科吗,缴费通知过了15天以后的申请材料,后续补缴费用,还是否有效?还有2020年10月、2021年1月份提交的“提异议”将近有20多件都是没有缴纳费用的,后续我们收到缴费通知单,该怎么缴纳费用?收到请回复,麻烦了!
回答:
1.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勿需自行缴纳,由接受委托的代理机构按规定代为缴纳费用。 (1)代理机构已经在网上申请平台注册正式用户的,所提交申请的缴费通知书无缴费码,须登录代理机构账户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进行在线支付。 (2)代理机构未在网上申请平台注册正式用户的,须在网上申请平台注册简易用户后凭缴费码进行在线支付。 2.申请人直接办理的: (1)申请人通过网上方式提交申请的,缴费通知书无缴费码,须登录提交申请的账户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进行在线支付。 (2)申请人直接在国家商标局注册大厅、中关村办事处、京外商标审协中心、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或者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企业递交申请的,收到缴费通知书后须登录注册网上申请平台用户凭缴费码在线支付缴纳费用,未注册网上申请平台正式用户,可以注册简易用户缴纳费用。 3.特殊情况。适用缴费通知书有缴费码的,但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通过该缴费码在网上申请平台完成缴费的,可采用以下方式缴纳费用: (1)持有缴费码的缴费通知书通过银行汇款缴费。 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商标局 银行账号:7111410182600018867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富力支行 特别注意:汇款人汇款时应当在附言中只填写缴费码,并将缴费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汇款单位公章或汇款人签字)、银行汇款回单邮寄至国家商标局,寄发邮件邮戳日期视为缴费日期(邮戳日期不清的,需提供邮局证明),由于未按要求填写并邮寄材料的、汇款金额不足的、缴费超期的视为未缴费,所提交申请依法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商标局,财务处(规费)收,联系电话:63218500-6,邮编:100055。 详细请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商标业务缴费指南栏目查询。
问答日期:
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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