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2020年12月4日申请的51895360号商标注册,于2021年1月8日被商标局下了补正通知,理由是“制药学研究”不属本类(42类),应删除。但我们在商标局商标官网上--商品服务项目里面查询,制药学研究是明确属于国际分类42,类似群4212的,不知此类补正应该怎么回文?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制药学研究” 为42类标准商标,由于系统问题导致,正常回文无需更改商品即可。
问答日期:
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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