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商标评审人员主观原因看错字,导致商标驳回
时间:2023-03-13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国家公务员,您好! 我们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申请公司商标“叁物园”,使用了篆刻体的叁字,被商标评审人员误认为是“参”,导致商标被驳回。我们公司一直以来均是使用的“叁”字,而且篆刻体是可以查询得到的。商标评审人员的主观判断,导致商标被驳回。 我们公司是个小公司,特别在疫情期间,经营困难。这个商标是以公司名字注册的商标,对我们公司很有意义。审核复议的费用较高,所以想询问除了复议,是否有其他渠道可以免费用有渠道可以通过评审? 感谢您的回复!
回答:
我们不对个案进行分析,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1-01-20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