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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驳回申请复审
时间:2023-03-12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本身不相同:我的是seductive纯英文,对方是:迷情魅惑 BE SEDUCTIVE,对方跟我注册的都是第三类,但是里面的小类目不同,经营产品也不相同,可以申请复审吗?注册商标驳回,经审查,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驳回上述商标注册申请,理由如下:  该商标与义乌市庆鹏化妆品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10419032号“迷情魅惑 BE SEDUCTIVE”商标近似。(见第1355/1367期《商标公告》)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对本驳回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特此通知。知域互联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01月13日

回答:

我们不对个案进行分析,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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