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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个公道
时间:2023-03-12    访问量:0

问题:

我于2006年6月12日通过代理公司(深圳市众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号:5414674(角色)商标的注册,初审公告日期2009年6月13日,注册公告日期2019年9月14日,专用权期限2009年9月14日至2019年9月13日。我在商标到期前,又通过上述代理公司在2019年9月9日提交商标续展注册证,并于同年11月21日取得商标续展注册证明。但是在2020年4月16日收到代理公司通知,说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编号:撤三20190000096824CSTG,申请人:朱辉,于申请日期:2019年12月19日,申请号: 20190000096824,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我局申请撤销我注册号:5414674(角色)商标的注册。我询问律师后,建议我再申请注册一次。我于2020年6月3日通过上述代理公司,再申请注册一次。并在2020年8月3日收到代理公司发来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编号:TMZC46934521ZCSL01,申请人:陈黎,于申请日期:2020年6月3日,申请号: 46934521.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但是,在2021年1月19日又收到代理公司发来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编号:TMZC46934521BFBH01,申请人:陈黎,于申请日期:2020年6月3日,申请号: 46934521。的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驳回在第35类:“人事管理询问,饭店商业管理”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理由如下: 该商标与北京睿正人才管理询问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于2019年09月02日申请在先的第40776309号“角色画像”商标近似。( 见附页)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对本驳回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在复审及诉讼期间,初步审定部分暂不公告。)我早在2006年6月12日就通过代理公司已经申请注册,但凡商标评审员仔细看一下资料,也不会范这样常识性的错误。我希望商标从业者给我做主,给人民一个公平生活工作的权利,感谢!辛苦你们了!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5414674,您询问的商标已撤销公告;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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