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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申请中不断被提撤三怎么办
时间:2023-03-12    访问量:0

问题:

第13882440号等近似商标2020年10月一并提交转让申请。2020年12月被撤三,答辩后继续有效通知已发文,2021年1月21日又收到撤三提供证明通知。想询问一下是不是只要不断提出撤三,商标转让就一直等待下去。继续有效通知发文后是不是应该不再受理近三年的撤三申请?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您询问的商标正在转让实审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问答日期:

202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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