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可否延期
时间:2023-03-12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商标工作者:您好!我是石家庄的一家商标事务代理公司,根据市政府通告,全市市民还需长期居家,只能在家办公,现有3个问题需要请教:1、网报系统收到的补正文件,因客户也在居家办公,需要补正的文件无法盖章,可否延期补正?2、我们公司有一些邮局的挂号信被退回商标局,现无法出门去北京商标大楼现场领取,可否延期?3、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挂号信邮局无法送达公司,其中涉及有期限的通知可否延期?盼速回!万分感谢!!
回答:
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不能正常办理相关商标事务的,相关期限自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起中止,待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继续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权利行使障碍导致其商标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请求恢复权利。
问答日期:
202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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