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老师您好:药食同源的商品在商标分类表里面同时出现在第5类中药材和第31类新鲜蔬菜,但是5类和31类又不交叉检索,比如温县铁棍山药做为地理标志同时注册在两个类别,我们如果是做铁棍山药的话,注册了第五类,但是第31类被他人注册了,同样的产品被两个主体注册下来,这样的话我们双方到底谁是合法使用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已核准注册的商标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就是合法的。
问答日期: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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