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模一样的商标要驳回?
时间:2023-03-12 访问量:0
问题:
对于申请人申请的一模一样的商标,为什么要以在先近似其他商标为理由,驳回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对于商标申请,申请人已经持有该商标的权利,只是对于商品项目的细化,并未侵害到任何第三方的商标权,不存在利益纠纷。其次,对于一家企业来说,如果三十年都不更换自己的商标,就意味了将会被市场所淘汰,对于这样行为也是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的,所有的东西都应该与时俱进的变得更好。对于驳回申请人在先持有的一模一样的商标,表示非常不理解。
回答:
我们不对个案进行分析,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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