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提供证据是电子答辨
时间:2023-03-11    访问量:0

问题: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提供证据是电子答辨吗?我是代理机构的,但没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答辨窗口,商标局电话也没人接

回答:

若撤三申请通过网上提交的,商标申请人收到的提供使用证据的通知上有电子答辩码,可登陆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电子答辩,若纸件提交撤三申请,答辩仍需纸件寄回国家商标局。 

问答日期:

2021-01-28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