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商标全部被驳回疑问
时间:2023-03-11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公司申请号48988991、49003035,属于纯文字商标,是在获得文字加图形商标(40085027和40278804)之后申请的保护措施,即把商标中的文字单独再注册,按理是部分驳回、分割申请,因为在此之前已经获得了3508项的注册。而本次是全部驳回,让人不解。给的理由是引证小米公司48193389在先申请(待删除商品),事实是,早于小米公司一年(我们公司2019年08月01日申请,小米公司2020年07月17日申请),我们已经申请的多个项,最后也获得了部分项的申请。无论是在先申请,还是已有商标保护性质的纯文字再申请,都不应该是全部驳回。(我们也在密切关注对方公司48193389被驳回的复审结果,因为我们在先申请未能全部通过)望商标局回复。
回答:
我们不对个案进行分析,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1-01-29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