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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
时间:2023-03-11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老师,想请教下关于商标“49149249”的驳回引证商标,其中引证商标一“5427536”为申请人自己在先取得的商标所有权,为何会造成冲突,引证商标三、四 “12424399”、“19647711”为商标分类的 30 类目,且引证商标与申请商标并无关联产品,为何也会造成冲突。

回答:

我们不对个案进行分析,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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