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囤积和恶意注册
时间:2023-03-11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公司发现,有一申请人(公司)注册了47个不同类别的商标,其中有几个商标正在“中华商标超市网”转卖,1.该商标2019.5.21注册,2019.8.18转卖,注册未满3个月就在网上转卖,至今还在网上卖。2.以50万、500万天价出售没有使用过的空壳商标。第四条增加内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可见,全国人大、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市场参与者对恶意商标注册乱象的重视。上述这种情形属于商标局认定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囤积和恶意注册吗?知识产权局: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囤积和恶意注册(http://news.china.com.cn/txt/2020-04/23/content_75966777.htm)
回答:
请将相关证据材料纸质来函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说明情况。
问答日期: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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