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注册的相关问题
时间:2023-03-11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现有以下几个问题,期待得到商标局解答:1、此次《商标法》修改似针对商标囤积现象采取了措施,如第四条明确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商标法修改相关问题解读》中表示:“对于恶意申请行为,现行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近年来打击力度很大,使这类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在囤积注册行为的规制方面,法律中仅有原则性规定,缺乏直接的、明确的、可操作性的条款,导致实际操作中打击力度不够。”那么,为应对商标囤积问题,在法律修改后和相关政策出台后,商标局的工作有什么新的作为和变化吗?2、规制商标囤积的工作是否收获了预期的效果,与法律制度和行政机关的目标之间还有多大差距?商标局希望最终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是否希望尽可能地把居高不下的商标注册量降下去吗?又有无这方面的工作计划或时间表呢?再次感谢您拨冗耐心解答!
回答:
请以国家商标局通知公告为准。
问答日期:
202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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