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已经工商注销公司持有的商标的材料怎么递交
时间:2023-03-11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公司近期有计划注册一个商标,我们这个商标有可能会与该类目中已经注册的商标近似,但是该已注册的商标的持有者是两年前已经工商注销的公司,我们认为此商标应该属于无效商标,所以我们公司计划准备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公司持有的商标,请问申请材料能否通过线上或者邮寄的方式递交呢?因为我们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可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申请,或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大厅提交,或者委托代理机构提交。详细材料请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栏目查询。
问答日期: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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