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佛山市镁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商标初步审定号为“45293295”和“45283267”提出异议,为何给出申请人主体资格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我们公司以提供相应版权证书。
回答:
异议申请已不予受理,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问答日期:
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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