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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5039等20件花王司法拍卖商标转让不予核准再询问
时间:2023-03-10    访问量:0

问题:

我竞拍的3775039等20件花王被下发转让不予核准,理由是“现已于2020-05-18至2023-05-08被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19)鲁0105执恢820号之二冻结。”但我当时提供过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拍卖、协助司法文书等相关文件。并且法院也称1.11已邮寄商标局解冻文件。  请问:1、是否因为商标局流程上的信息不对称,才出现《转让不予核准》。2、我收到不予核准后,需要怎么做,重新提交,还是复议,才能顺利完成合法转让。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3775039正等待解除冻结中;收到转让不予核准通知,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重新提交转让商标申请。 

问答日期: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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