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国外优先权商品范围问题
时间:2023-03-10 访问量:0
问题:
老师您好,国外申请人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主张一项国外优先权,该优先权申请在第9类共计90多项商品,该国外申请人计划将这同一个类别内的90多项商品拆分成3部分,在中国递交3个单独的申请,且这3个单独的中国申请均主张该国外优先权。请问:1. 以上操作,拆开的3个单独的中国申请主张的同一优先权是否均可被支持?2. 中国商标申请主张国外优先权,中国申请指定在同一个类别上的商品范围是不是小于或等于该国外优先权的范围即可?还是必须等于呢?多谢!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 90多个商品都是9类的话只能享受一次优先权,不能分开申请,同一个类别上的商品范围可以小于或等于优先权上的范围。
问答日期:
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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