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专业的商标局工作人员,来信询问如:如注册商标在31类已经获得注册,全部(3101-3110小类)小类别被他人在同一撤三请求中提出撤三,我们公司只提供当中一个小类的合法使用证据,其他小类是否可以维持。感谢!(注明,以上信息 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评审业务回复,该问题应在“商标注册业务询问”项目中提出)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以现在国家商标局审查标准可以维持,预计今年审查标准会有所改变,具体时间待定,请以具体审查结果为准。
问答日期:
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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