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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恶义注册
时间:2023-03-10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公司为 潍坊泰皓口腔健康询问有限公司,针对潍坊可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申请商标“泰皓口腔”  “泰皓”提出异议。我们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24日,潍坊可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为本市同行,此行为为恶意注册。

回答:

异议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体资格。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问答日期:

202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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