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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超市与第35类“替他人推销”是否属于类似服务?
时间:2023-03-10    访问量:0

问题:

“友顺周六福”核定使用的范围在第35类服务类商标,“周六福”核定使用的范围在第14类商品类商标,友顺周六福替他人销售珠宝,是否属于在核定范围内使用商标?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回答:

请询问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问答日期:

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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