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商标多次提交申请
时间:2023-03-09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是第17609448号商标“大棒肥”在甘肃地区的授权使用人,经过多年的推广,该商标在该地区有较好的口碑。近年有部分厂家在同一类别中频繁通过申请含有“大棒肥”字样的商标,比如:御京大棒肥(申请号48991948)、御京大棒肥(申请号52443216)、御京大棒肥(申请号52465589),在申请受理期间通过标注TM和改变字样极力模仿我们的商标,给我们的正常销售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即使我们求助到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部门,也因其正在注册受理期而无法主持公道。我想知道商标局既然已经驳回其申请了,短时间内再受理是什么意思?尤其我们是用在农用肥料上的,销售旺季是固定且短暂的,
回答:
对提交注册申请的,材料符合要求的我局会下发受理通知书,受理后进行实质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问答日期:
202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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