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不予受理解答
时间:2023-03-08    访问量:0

问题:

注册号:53512259  、53535790、53469688,这三件均因主体不清晰被不予受理,但是客户上传的资料明明是清晰,传到商标局变成分层图,这种是商标局系统本身有问题,能否让技术排查下到底哪里问题尼?还有这种不予受理,能不能给补正的机会,因为本身不是我们上次失误造成的。请帮忙解答,感谢。

回答:

请按照要求格式大小上传。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问答日期:

2021-03-02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