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公司申请的第48045835号三维标志商标,2020年9月23日收到补正通知,已按要求进行补正,且于2020年10月12收到受理通知书,但2021年3月2日再次收到补正通知书,请老师帮忙解答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还要继续提交补正材料吗?
回答:
请以国家商标局通知发文为准,需要按要求提交补正回文。
问答日期: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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