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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驳回错误
时间:2023-03-08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商标从业者:您好!我是北京谢天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员工李红。我们公司代理申请人“哈夫环球有限公司”(英文Huf Worldwide, LLC)第47113775号“HUF”商标的注册申请。2020年11月16日,我们收到商标局下发的第47113775号《商标驳回通知书》(发文编号TMZC47113775BHTZ01)。但我们发现,商标局驳回错了。因为驳回第47113775号商标引证的第G914723号在先商标是同一申请人的国际注册。2020年11月17日,针对商标局驳回的情况,我们给商标局打了询问电话010-63218500。接待的人让我们写个《说明》并连同《驳回通知书》原件一起寄给商标局综合处,由综合处的人处理。2020年11月24日,我们按要求将《说明》和《驳回通知书》原件通过EMS邮政快递寄给了商标局综合处(EMS单号1139606681225,2020年11月25日已签收),请求商标局撤回第47113775号《商标驳回通知书》,并重新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公告通知书》。但截止到2021年3月2日,综合处一直没有回应。我们2021年3月3日再打询问电话时被告知第47113775号商标已经无效。恳请商标局查明情况,恢复第47113775号商标注册申请,并重新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公告通知书》。期待商标局的及时回复。非常感谢!李红北京谢天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2021-3-3

回答:

已给国家商标局综合处来函说明情况的,会有专门人员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问答日期: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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