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小确信
时间:2023-03-08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商标从业者:您好!想要申请 “小确信”35类的商标,但是发现已经被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红坊镇南洋存人民路39号的龙岩道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掉了,注册号为22245767,通过各种渠道查找该品牌的商品或服务,均未找到。他们于2018年1月28日注册成功,至今已满三年,特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此致敬礼 廖飞 2021年3月3日参考资料:《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详细材料请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栏目查询。
问答日期: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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