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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网申,“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只能添加文字,导致不能网申
时间:2023-03-08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案件网申,是大势所趋,为商标申请和商标审查都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是异议网申有如下问题:“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那里点“添加”,“事实理由”部分,只能添加不超过2000字符文字,而我们很多异议的理由书,都会大大超过2000字符,并且理由书中也常有表格,图片之类的。导致很多异议无法网申。基于上述问题,有如下变通方案:是否可以将“商标异议理由书”和异议的证据文件,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到异议网申界面的“证据材料”中。在“事实理由”那里,仅写上异议的事实理由概述,并在最后写明:详见证据材料。这样做的好处:一是我们在“事实理由”那里就可以不纠结2000字的限制了,同时整套异议文件作为一个文件上传到“证据材料”中,也方便审查员下载审查。以上变通方案是否可以?盼尽快回复!感谢!联系电话: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现在不可以。若文件过大,建议纸件提交。您反馈的意见我们已经收到,我们已向有关部门反馈,感谢您对商标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问答日期: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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