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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真珍珠商标应驳回
时间:2023-03-07    访问量:0

问题:

根据媒体报道理塘文旅 自丁真11月11日走红,18日就与他签订了劳务合同,26起,该公司就以丁真原名“丁真珍珠”和丁真肖像组合的方式,在多类别中进行注册申请,12月4日,又追加了“小马珍珠”等商标词条,据统计至2021年3月1日止,公司将围绕丁真周边如“白马与少年”“甜野男孩”等标识共申请了约199个商标,涉及广告销售、教育娱乐等多方面类别,有些类别已超出其经营范围。又明显的超范围注册和恶意囤积之嫌。不知这一切有没有经过本人授权?  就算得到本人授权,但由于为少数民族汉文化水平较低(据新闻报道仅上到小学三年级),又常年生活在高原地区远离现代商业社会,对“商标”的商业意义 及可能承担的后果没有充分的 认识意识。不排除文旅公司利用当事人的信任及信息知识水平的差距得到授权,但这明显违法了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为了保护丁真珍珠的合法利益,期望主管部门严格把关,驳回申请;另外建议“丁真珍珠”商标由本人申请,维持其合法权益

回答:

国家商标局严格按照商标法规定和审查审理标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问答日期: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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