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专业的商标局商标从业者, 您好,最近丁真珍珠公司理塘文旅抢注关于丁真珍珠及小马相关商标多大100多个,作为丁真珍珠的热心网友,对此提出几点质疑,希望商标从业者高度重视维护牧民的基本权益,丁真珍珠和小马相关商标个人持有是最佳的选择,以此避免日后因为商标纠纷产生恶劣影响。 1.“丁真珍珠”商标应驳回19岁丁真珍珠2020年11月11日因一条短视频走红,11月13日理塘县派人把他从边远牧乡然日卡村接到理塘县,11月18日丁真珍珠与理塘旅投公司签订了两份合同,成为理塘县旅投公司的契约工。众所周知丁真珍珠是一位汉语水平和受教育程度都很有限的牧民孩子,他所在的然日卡村因地理位置导致环境闭塞,与外界发展脱节严重。基于这种客观现实,丁真珍珠授权公司注册其姓名商标权,是否完全出于自愿?是否了解事实全貌及利弊?是否存在显失公平?爆红网络使丁真珍珠犹如抱金行于市的孩子,他本人是否真的了解商标注册的利害关系?旅投公司所说“保护性注册”类似“防御性注册”,一般企业用以保护“已注册商标”,但“丁真珍珠”商标之前未被注册,抢注的人也因未获得其授权而被驳回,所以照理说是不需要“保护性注册”的;或许“丁真珍珠”“小马珍珠”目前不属于“禁注”范围,但纵观下来,用本名注册商标的少之又少,需要担的责很大,一旦“丁真珍珠”“小马珍珠”被注册,大众会直接联想到丁真,虽然商标由公司持有,丁真珍珠并无产权在手。我认为理塘旅投获得丁真珍珠的授权显失公平,请驳回理塘旅投的申请,保护藏族牧民孩子丁真珍珠的个人权益。2.“小马珍珠”商标应驳回小马珍珠众所皆知为丁真珍珠先生个人私有的马匹,丁真珍珠火爆全网的”丁真的世界”影片清楚地提到珍珠是用父亲最好的马换来的,丁真珍珠先生本无人合法持有小马珍珠庸置疑。除了实体拥有小马珍珠之外,为了帮助丁真珍珠先生推广工作,小马珍珠也注册认证过的微博账号,作为辅助丁真珍珠先生的另一视角发言。诸多媒体,比如四川观察”大年初一:#丁真马上送祝福#”中介绍小马珍珠为”心爱的伙伴小马珍珠”。因此以实体所有权而言,小马珍珠为丁真珍珠个人的所有物,而珍珠作为一个使用中且知名又经过微博认证的IP,此商标授予除了丁真珍珠先生本人之外,都容易造成误解与误解。丁真珍珠先生目前为理塘文旅契约工,且仅有19岁,未来是否仍在此公司担任相同职务承担相同任务未可知,因此不应该让理塘文旅持有这个已经使用中的IP,以免造成误导。
回答:
国家商标局严格按照商标法规定和审查审理标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问答日期: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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