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持有者个人可否自行“撤三”答辩及权益保护
时间:2023-03-06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是“禧悦XYITC”商标持有人。今天收到〈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我能够提供相关使用证明。但是通过代理机构答辩需要较多的费用,这是无妄之“费”。如果对方的“撤三”申请被驳回,请问对其有何惩戒?又或者是要求其承担商标持有人答辩相关的费用?现有的法规是否考虑到这点保护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另外请问个人是否可以通过什么网上途径自行答辩?感谢!
回答:
撤三答辩不收费,请按照提供商标使用证据通知准备材料,直接将使用证据邮寄至国家商标局即可。详细材料请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相关说明栏目查询。
问答日期: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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