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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要求撤三
时间:2023-03-06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公司申请的商标被他人申请撤三,最终证实我们公司一直在使用,公司花费了人力财力。对这种恶意申请撤三是否应给与商标持有者赔偿,或对这种行为一定惩罚。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问答日期:

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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