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专业的审查员:我方商标被对方申请撤销,我方在收到提供使用证据通知后2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但商标局在我方提交证据之前即下发撤销通知,裁定我方未提交证据,商标予以撤销。请问此情形,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针对撤销决定已申请复审,是否可以同时申请行政复议?感谢!
回答:
行政复议问题请到评审页面留言询问。
问答日期:
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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