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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销的问题
时间:2023-03-04    访问量:0

问题:

我是西安十三朝工贸有限公司的,我们公司注册的(老晚会)商标,被深圳老晚会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辜的申请撤销。我诉求对其无理的要求驳回。望盼信感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国家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国家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和撤销申请人。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国家商标局则将决定书邮寄给您询问的商标代理机构。

问答日期: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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