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医用营养液
时间:2023-03-04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前版本30类3005小类中的非医用营养液与32类3002小类商品是否属于类似商品,我们公司在80年代的时候就已经注册了32类商标,当时并未申请注册30类3005小类非医用营养液,现在有其它公司与我们使用同样的商标,我们是使用在饮料商品品类中,对方使用在非医用营养液品类中,目前的关键问题是对方的商品与普通的饮料没有任何分别(无论是从生产、外包装、产品的性质、销售渠道、消费人群等与普通饮料完全一样),且与普通饮料产品混摆放在一起,已照成消费者混淆。对方就是拿着30类3005小类已核准注册的非医用营养液商品大作文章。对方的商标核准注册已过了法定的5年无效宣告期限,盼复!
回答:
按现在审查标准,32类与3005不近似。商标使用问题,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问答日期: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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