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非医用营养液
时间:2023-03-04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前版本30类3005小类中的非医用营养液与32类3002小类商品是否属于类似商品,我们公司在80年代的时候就已经注册了32类商标,当时并未申请注册30类3005小类非医用营养液,现在有其它公司与我们使用同样的商标,我们是使用在饮料商品品类中,对方使用在非医用营养液品类中,目前的关键问题是对方的商品与普通的饮料没有任何分别(无论是从生产、外包装、产品的性质、销售渠道、消费人群等与普通饮料完全一样),且与普通饮料产品混摆放在一起,已照成消费者混淆。对方就是拿着30类3005小类已核准注册的非医用营养液商品大作文章。对方的商标核准注册已过了法定的5年无效宣告期限,盼复!

回答:

按现在审查标准,32类与3005不近似。商标使用问题,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问答日期:

2021-03-24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