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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三复审阶段是否可以申请小类别
时间:2023-03-04    访问量:0

问题:

原告以商标三年未使用为由,申请我方商标注销,一审我方证据有效,原告败诉;原告不服申请复审,我方想询问,在复审准备材料阶段,我方是否可以注册商标大类中的小类别。

回答:

可以提交新的注册申请。 

问答日期: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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