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G1528161商标驳回复审补充材料已提交并已过补充期,近日又收到此商标新的驳回通知并说明替代旧的驳回通知,请问此种情况如何处理?之前的驳回复审申请已缴费并受理,是否作废?如果作废,之前复审的费用是否退回?
回答:
请拨打国际注册业务询问电话010-63219581。 国家商标局 2021年4月1日
问答日期: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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