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第16670053号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决定于2020年7月13日已经做出,注册人未复审,该撤三决定现已生效,现已过去8个多月,烦请尽快做出该商标的撤销公告。该商标是另一案件的引证商标,另一案件目前在一审诉讼程序中。非常感谢!
回答:
请拨打商标询问撤三询问010-63218500-5-6。 国家商标局 2021年4月1日
问答日期: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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