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请问,1. 代理机构为撤三申请人网报撤三申请后,商标局会主送代理所两次撤三决定吗?一次为电子发文,一次为邮寄纸件发文?2. 如果是两次发文,代理所以哪次发文为准,计算撤三复审的期限?3. 复审申请人可否采用更为有利的(即到期日更晚的)期限?比如,电子发文日加15天为送达日再加15天为复审期限,与纸件发文的收文日加15天为复审期限,以两者孰长为准?感谢您的解答。
回答:
代理机构网报撤三申请,撤三决定电子发送至代理机构。
问答日期: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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