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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刚
时间:2023-03-02    访问量:0

问题:

第8331664号“亮铜”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11年05月28日至2021年05月27日,由于权利人注销,现已提交商标移转申请,但商标局下发补正通知书,让商标权利人提交续展申请,请问:1.商标持有人已经注销,请问提交什么材料才能续展成功?2.已提交移转申请,能否已受让人的名义提交续展申请?烦请逐条回复,非常感谢。

回答:

以受让人名义提交续展申请。 

问答日期: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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