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我的商标已经注册了好几年了,现在有代理公司打电话说我的商标现在被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49条提出连续三年不使用的申请了,我的商标使用的好好的,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商标一直在使用,这个所谓的答辩是必须要做的吗?不然商标就直接撤销掉了吗?还是说我可以不用做任何的处理,等着商标局的正常审查呢
回答:
需按通知书要求准备材料提交回文,详细材料请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相关说明栏目查询。
问答日期: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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