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南京同仁堂之所以商标不能申请下来,我想多半是因为南京作为地名,不符合申请要求吧。《商标法》内还有一句话,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请问商标局的同志,商标内含有地名,关于地名的解释是在企业,还是在商标局评标委员会?个人认为南京同仁堂里面的南京已经超越了地名的定义,我看到南京同仁堂字样的药品,从心底就会觉得让人很信赖。南京同仁堂作为一家成立近百年,还是一家1995年获授、2006年再次获授“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其品牌影响力是巨大的。网上购物平台搜索某类药品,出来很多信息都会有南京同仁堂字样的信息,全部都是我们认为的南京同仁堂的风格,全部都是仗着法律的名义明目张胆的打擦边球,让人防不胜防。一般人难以分辨真假,即便是像我这种研究过的,也会粗心大意。请问商标局的同志,针对此类情况,有没有什么好的应对策略。让百年老企业,中华老字号做得更好,我们应该一起努力,让中国创造更多的经典。
回答:
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商标图样中包含县级以上地名的,提交申请时可同时提交当地政府同意您询问的商标申请人申请您询问的商标的证明材料。
问答日期: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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