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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三答辩期限问题
时间:2023-02-28    访问量:0

问题:

老师您好,想请教您一个问题,代理机构收到了撤三的答辩通知书(电子件)发给申请人的答辩通知书产生了退信,由于是注册在个人名下,人在国外,领取退信需要身份证原件,不方便邮寄回国。这种情况下,现在想以代理机构收到的撤三通知书进行答辩,收到的答辩通知书是电子件,没有作为送达证据的信封。这种情况下,答辩时可以不提交送达证据吗?答辩期限是以代理机构数字证书上收到通知书起2个月内进行答辩吗? 期待您的回复,非常感谢。

回答:

答辩期限以主送申请人的挂号信送达日期算,如有退信以送达公告日期一个月视为送达,计算答辩日期。 

问答日期: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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