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今天接到一个自称是商标局撤三科骆先生的电话010-83204617,说没收到我们17403196号商标的撤三答辩证据,让我们再寄一份证据给他。问题是1. 商标局撤三科是否有这个骆先生?2. 010-83204617是否是商标局撤三科的电话?3. 我们通过邮政EMS寄出的记录显示已签收,为什么证据会丢失?
回答:
已核实,是撤三科电话,请重新邮寄证据材料。我局收到的信件中无证据材料,请核实是否邮寄。
问答日期: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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