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局各位商标从业者, 我们公司第18398544号mendo商标,从注册开始,一直在使用。北京集佳代理的第G1317587号menudo商标因为我们商标驳回,从19年开始一直不停骚扰我们公司商标,从最开始想免费与我们公司共存,到对我们公司商标提出撤三,我们公司本身就是本地使用、小本经营,找了代理公司花了不少钱进行答辩,好不容易保留下来了我们自己商标,为了规避这个问题,又重新申请了一次。重新申请的也通过了。现在对方仗着财大气粗,又对我们商标提了所谓撤三复审,经过询问才得知是又要对我们答辩证据进行质证,我们证据商标局已经审定有效,为啥还要质证。了解到如果被撤三复审掉了,我们重新申请的现在被对方提了异议,还需要花钱进行答辩。我想请问商标局,为啥我们注册个商标都下来了,还在正常使用用,就非要被对方这样反复的搞事情,反复的花钱。如果对方撤三复审掉了我们公司商标,那是否意味着商标局的审核前后矛盾,是否意味着我们注册成功的、正常使用的商标仅仅因为对方规模大更有钱,我们小本经营的就要被搞掉,那请问商标法的意义何在、公平公正何在,难道仅仅因为对方有钱能找好的代理公司,我们合法合理获得的在使用的商标就要被搞掉吗。是不是太让经营者伤心了,如果商标局裁定有效商标还这样一直被搞,谁还敢继续申请商标。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18398544您询问的商标正在撤三复审流程,请到评审页面留言询问。
问答日期:
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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