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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范围询问
时间:2023-02-26    访问量:0

问题:

本人注册了商标野妹30类,注册类别如下:饼干 糕点 咖啡 蜂蜜 谷类制品 锅巴 冰棍 家用嫩肉剂 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 以米为主的零食小吃,另外一家注册的是:野妹经典商标,注册类似是:方便米饭。  现在遇到一个比较尴尬问题,我要贴牌生产五谷代餐粉,如:薏仁枸杞红枣红豆粉、黑米黑豆核桃黑芝麻粉、山药葛根玉米粉、茯苓葛根苦荞麦粉。这几款产品按产品属于谷类制品,但是在生产许可证规划为方便食品。所以在商标法上,这几款产品到底是属于方便食品(3007大类),还是属于米、面(包含五谷杂粮 3008大类)麻烦给予权威答复,感谢。

回答:

请询问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问答日期: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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