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该商标于去年在法定期内向商标局提交了:我申请人,在使用池池商标的营业执照。委托提交方是:平遥县晋元祥文化有限公司。今天才又接到老家的母亲从乡里取回一封2020年9月17号的撤销申请的决定。想请问一下:我申请人的营业执照难道还不足以证明我方在使用的证据吗?请问:由于申请人使用该商标的咖啡店在山西省平遥古城内,申请人身份证地址偏远,春节疫情也没回老家过年,今天才收到这封信件。怎么办?我的营业执照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您询问的商标已撤销公告。
问答日期: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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