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一下,商标在申请注册过程中,可以申请暂缓审查吗?目前审核时间大致在4月份,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当然是越快越好,但是对于某些申请人来讲,基于某些特殊情况(如申请的商标有阻碍,需要对近似商标进行撤销或无效),这时则希望审查结果在撤销或无效的结果出来后再出来。请问是否有这样的程序可以申请暂缓审查,如果可以申请暂缓审查,具体怎么操作,提交什么文件?
回答:
可以提交申请同时提交暂缓申请,写明事实理由,邮寄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
问答日期:
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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