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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361815号和第50372136号商标驳回明显不合理
时间:2023-02-25    访问量:0

问题:

我方第50361815号和第50372136号海彼特商标最近被驳回了,理由是有2件海彼商标,但是我方之前拥有更早的第18636049号和第18636232号海彼特商标的商标权,我方这2件商标是注册了的,并且比2件引证商标申请时间更早,为什么还要驳回我方后面相同名字的商标呢? 如果近似,应该是不允许对方商标的注册。

回答:

我们不对个案进行分析,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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